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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河众创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
为加强和规范金河众创空间的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消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消防安全责任

金河众创空间管理方全面负责金河众创空间消防安全工作,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

(一)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,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;

(二)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、培训及演练;

(三)定期进行防火检查,做好检查记录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;

(四)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、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;

(五)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,并保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;

二、消防安全管理

(一)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早8:00-晚22:00,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金河众创空间管理方登记报备;

(二)必须做到离开金河众创空间时,锁门关窗,关闭电源;

(三)办公场所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;

(四)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增设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;接线板不准串接、搭接使用;

(五)墙面单插座总负荷不得超过2000W,禁止无插头电线直接接入插座取电;

(六)严禁使用电热类大功率电器,禁止私自在工位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;

(七)金河众创空间区域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

(八)办公场所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边不得存放书刊、纸张等可燃物品;

(九)金河众创空间办公室内、卫生间、公共廊道、楼梯间等所有区域全面禁止吸烟,杜绝明火火灾隐患;

(十)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办公场所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;

(十一)由于团队管理不善,发生安全事故,损失由入驻项目方全部承担;后果严重的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;

(十二)如发现隐患,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或者金河众创空间管理方报告;

三、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,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:

(一)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
(二)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
(三)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、完整;

(四)其他消防安全情况

四、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:

(一)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;

(二)离开金河众创空间时未关闭门窗、电源等行为。

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的;

(四)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;

(五)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;

(六)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;

(七)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。

五、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处罚:

(一)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、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或者擅自挪用、损坏、破坏消防器材、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,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,给予通报批评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清退等相应的处分。 

涉及民事损失、损害的,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(二)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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